法改會倡立窺淫罪 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倡列性罪行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30 13:25

最後更新: 2019/04/30 2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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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歡迎法改會報告建議。(資料圖片)

法律改革委員會今日(30日)發表《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》報告書,建議新增一項特定的「窺淫罪」,以針對在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,例如以照片、錄影帶或數碼影像形式的行為;以及新訂一項特定的「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」,可涵蓋任何公眾或私人地方。

建議新訂一項特定的窺淫罪,以針對在未經同意下,為了性的目的,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,例如以照片、錄影帶或數碼影像形式的行為。報告書又建議,應參照英格蘭模式,訂立一項特定的窺淫罪,將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的目的,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的行為刑事化。這類行為嚴重侵犯另一人的性自主權。

法改會贊成採用英格蘭模式,理由是:英格蘭模式涵蓋有關行為的所有方面,包括進行觀察、安排渠道及進行記錄;為了得到性滿足是罪行的一項元素;以及在法例中為「私人行為」下定義。

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歡迎報告建議,希望能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,完成窺淫罪立法。她形容現時偷拍行為,存在法律真空,若市民於私人地方偷拍,是不能入罪。她促請政府盡快啟動立法程序。她又稱港鐵是偷拍「重災區」,這段時間只能加強巡邏。